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鸟巢—2008奥运会国家体育场项目法人合作方招标

北京市政府为履行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项下的义务,决定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(B区)内建设国家体育场。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,为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、运营成本、提高运营效率,北京市政府决定引进市场化机制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合作方(PPP)。投资人与代表市政府的北京市国有资产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,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,负责PPP项目的设计、融资、投资、建设、

北京市政府为履行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项下的义务,决定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(B区)内建设国家体育场。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,为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、运营成本、提高运营效率,北京市政府决定引进市场化机制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合作方(PPP)。投资人与代表市政府的北京市国有资产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,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,负责PPP项目的设计、融资、投资、建设、

北京市政府为履行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项下的义务,决定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(B区)内建设国家体育场。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,为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、运营成本、提高运营效率,北京市政府决定引进市场化机制,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合作方(PPP)。投资人与代表市政府的北京市国有资产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,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,负责PPP项目的设计、融资、投资、建设、